21 娟娟與阿德同居多年,家中事務多由娟娟負責,某日阿德突然身體不適送醫後不治身亡,檢察官調查後發現阿德自幼即患有「蠶豆症」,不能接觸「樟腦丸」,但檢方卻在他們家中的衣櫥起出不少「樟腦丸」,因此認定購買「樟腦丸」的娟娟涉嫌利用阿德的疾病殺害他,遂以殺人罪起訴,但法官卻判決娟娟無罪。法官判決無罪的理由可能是下列何者?
(A)罪疑惟輕原則
(B)罪刑法定主義
(C)禁止習慣法原則
(D)禁止類推適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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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215), B(1771), C(167), D(1592), E(0) #1651658
統計: A(5215), B(1771), C(167), D(1592), E(0) #1651658
詳解 (共 10 筆)
#2930746
罪刑法定主義,簡單來講就是國家宣告一個人構成犯罪,以及加以如何處罰都需要有明文規定。
罪疑為輕原則,簡單來說如果法官無法達到百分之百確認這個人有犯罪的心證,就應為無罪或有利被告的判決。(避免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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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403
罪疑惟輕原則跟罪刑法定主義差很多好不好,不該搞混的啊。
罪疑惟輕原則: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有罪,就必須判他無罪。這原則常常跟無罪推定原則併用。
罪刑法定主義:法律明文說該行為有罪,法官才能依照法律判進行該行為的人有罪,也就是說不能創造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罪責。本題殺人罪是刑法有規定的,檢警依殺人罪偵查、起訴當事人,並沒有違反罪刑法定主義。如果檢警以「窩藏大量樟腦丸罪」起訴,這才是違反罪刑法定主義,因為創造一個根本沒有法律明定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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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9678
推13F
這兩個真的差很多XD
罪疑惟輕 : 對於被告所犯的罪,若沒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證明,就必須做出對被告有利的認定(不成立
犯罪),不能單憑臆測或推論認定。
罪刑法定 : 法律上必須要有明文規定此罪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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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1064
A和B可以這樣分嗎?
罪疑惟輕原則 : 有不足以證明犯罪的證據,只能判無罪
罪刑法定原則 : 沒有證據證明其犯罪,只能判無罪
以有無證據來分?
求解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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