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A 公司承包某公共工程,因工安問題違法情節重大,遭主管機關勒令停工,A 公司不服除提起訴願外,其欲尋求暫時性權
利保護,下列何者最為適當?
(A)停止原處分之執行
(B)供擔保免予停工
(C)假執行
(D)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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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30), B(379), C(442), D(83), E(0) #1668291
統計: A(3530), B(379), C(442), D(83), E(0) #1668291
詳解 (共 7 筆)
#2972435
依題意知,A 公司遭主管機關勒令停工,不服提起訴願,於行政訴訟起訴前,得依行政訴訟法第 116 條第 3 項以尋求暫時性權利保護中的停止原處分之執行最為適當。
行政訴訟法 第 116 條 第 3 項
於行政訴訟起訴前,如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行政法院亦得依受處分人或訴願人之聲請,裁定停止執行。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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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3116
回樓上3F,本題與「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準用之」並「無」關連。
依題意知,A 公司遭主管機關勒令停工後,A公司如認為行政處分「違法」,不服提起訴願,若遭駁回而不服,應提起「撤銷訴訟」,而非「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無訴願前置之適用。
附帶一提,本題亦可適用訴願法 §93。
訴願法 §93
原行政處分之合法性顯有疑義者,或原行政處分之執行將發生難以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並非為維護重大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受理訴願機關或原行政處分機關得依職權或依申請,就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停止執行。
前項情形,行政法院亦得依聲請,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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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3181
一個是行政處分已經發生要他停止<停止執行>;一個是行政處分沒有發生要他暫時發生<假處分>
https://jamie800105.pixnet.net/blog/post/403477865-%E6%9A%AB%E6%99%82%E6%AC%8A%E5%88%A9%E4%BF%9D%E8%AD%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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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2732
可是117寫到:
116條之規定於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準用之 跟這題有關連嗎?
謝謝樓上同學的告知 感激不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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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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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2253
請問這題的法條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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