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上市公司王董事長為辦理傳承將持有的部分股票辦理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信託,他益受益人為其子及其子獨資成立的 A 公司,有關信託財產股票產生股利所得稅繳納之敘述,下列 何者錯誤?
(A)受益人 A 公司獲配的股利信託利益,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得不計入所得額課稅
(B)受益人王董事長兒子獲配的股利信託利益,得選擇 28%分離課稅
(C)受益人王董事長兒子獲配的股利信託利益,得選擇合併報稅,股利 8.5%可以抵減稅額, 每一申報戶上限 8 萬元
(D)信託期間如信託財產股票之發行公司未分配股利,王董事長不得申請國稅局退還已繳贈 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