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
>
106年 - 106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資深事務員-政風、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64275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6年 - 106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資深事務員-政風、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64275 |
科目:
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6年 - 106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資深事務員-政風、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64275
年份:
106年
科目:
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
21.採購契約得訂明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得終止或解除部分或 全部契約,但應
(A)經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
(B)經上級機關核准
(C)經主管機關核准
(D)經 審計單位核准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吳酥含
B1 · 2021/08/17
推薦的詳解#5017251
未解鎖
政府採購法第 64 條採購契約得訂明因政...
(共 8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