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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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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 - 臺北縣立高中職96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筆試#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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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6年 - 臺北縣立高中職96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筆試#531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6年 - 臺北縣立高中職96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筆試#531
年份:
96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21.為改進外籍配偶子女因家長背景因素而造成的不利,可採行何種措施以增進立足點的平等?
(A)增加對私立學校的補助
(B)注重學生性向與能力的試探
(C)實施補償教育
(D)延緩課程分化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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