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違反「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 線、場站或車輛內」情事之處罰新台幣多少罰鍰?
(A)1500 元
(B)7500 元
(C)1 萬元
(D)1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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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 B(35), C(332), D(27), E(0) #2232218

詳解 (共 2 筆)

#4594695

第50條之1(罰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 
  二、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 
  三、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經天橋或地下道,跨越完全獨立專用路權之大眾捷運系統路線。 
  有前項情形之一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規定。 
  未滿十四歲之人,因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監督不周,致違反第一項規定時,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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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大眾捷運法第50-1條: 有下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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