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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臺北市 105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巡迴教師聯合甄選初試專門類科知能試題–體育科 #51914 | 科目:教甄◆國小體育科專業知能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臺北市 105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巡迴教師聯合甄選初試專門類科知能試題–體育科 #51914

年份:105年

科目:教甄◆國小體育科專業知能

22國民體育法第六條規定,我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應安排學生在校期間,除體育課程時數外, 每日參與體育活動之時間,每週應達多少分鐘以上?
(A) 90 分鐘
(B) 120 分鐘
(C) 150 分鐘
(D) 210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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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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