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依據《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與《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二歲 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班級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盥洗室應設置於室內活動室內
(B)午睡時間以不超過 2 小時為原則
(C)午睡和下午點心時間應間隔至少半小時
(D)校外教學時照顧者與幼兒人數比例應符合一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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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3), B(302), C(635), D(4719), E(0) #1111300

詳解 (共 4 筆)

#1245999
《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第十五條  第四點

幼兒園為配合教保活動課程需要,得安排校外教學。
幼兒園規劃校外教學,應考量幼兒體能、氣候、交通狀況、環境衛生、安全及教學資源等,並應依下列規定為之:

一、訂定實施計畫。
二、事前勘察地點,規劃休憩場所及參觀路線。
三、出發前及每次集合時應清點人數,並隨時留意幼兒健康及安全狀況。
四、照顧者與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人數比例不得逾一比八;二歲以上未滿三歲之幼兒人數比例不得逾一比三
        對有特殊需求之幼兒,得安排幼兒之法定代理人或志工一對一隨行照顧。
五、需乘車者,應備有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有租用車輛之必要時,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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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5571

樓上的...有唷!我找到了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修正:民國 108 年 06 月 14 日)第 7 條

幼兒園應依據各年齡層幼兒之需求,安排規律之作息。

幼兒園應視幼兒身體發展需求提供其點心,對於上、下午均參與教保活動課程之幼兒,應提供其午餐,並安排午睡時間。

幼兒園點心與正餐時間,至少間隔二小時;午睡與餐點時間,至少間隔半小時。

第二項所定午睡時間,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以不超過二小時為原則,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以不超過一小時三十分鐘為原則;並應安排教保服務人員在場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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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452
法規名稱: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訂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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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4514
蛤?真的嗎?我以為 午睡和下午點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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