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雇主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之情形?
(A)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
(B)女性受僱者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
(C)女性受僱者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
(D)女性受僱者經醫生診斷需安胎休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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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8), B(471), C(2006), D(4464), E(0) #2032529

詳解 (共 10 筆)

#4423613

順便記一下 口訣為:巴士鸚鵡 = 8415

分娩前後,產假星期

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產假星期

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產假星期

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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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3022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
個月以上流產者
,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
滿三個月流產者
,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
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
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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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5039
分娩前後→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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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3139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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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3041

補充:一次看懂安胎休養假的法律規範

安胎休養假的天數與工資規定,則規定在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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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3483

本題判讀很簡單因為題目是問「給予產假」,(D)選項是「安胎」(還沒出來,當然沒產假)

本題是送分題啊  所以有的時候  讀書死  腦子變石頭    唉  就完了  

不要一看題目  就罵天罵地 說出很刁鑽的考題   唉 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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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0686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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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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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2311
產假兩種情況:流產跟分娩前後分娩就是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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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3154
 (A)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雇主於女性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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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5716033
未解鎖
第 15 條(A) 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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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17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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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前後→8週 3個月以上流產→4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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