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大雄與靜香婚後育有一子小雄,然靜香卻發現大雄與阿珠婚外情,並生下一女小花。靜香於是與大雄離婚,獨
自扶養小雄,並讓小雄改從母姓。大雄後因意外過世,留下遺產 1200 萬元,既無負債也無遺囑。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A)靜香與阿珠皆非大雄的配偶,兩人都無法分得遺產
(B)小花在法律上非大雄子女,無法繼承大雄遺產
(C)靜香、阿珠、小雄與小花可各得大雄遺產 300 萬元
(D)小花在繼承權利上不如小雄,分得的遺產較小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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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864), B(1340), C(791), D(541), E(0) #2139133
統計: A(7864), B(1340), C(791), D(541), E(0) #2139133
詳解 (共 10 筆)
#4269764
選項B-即使大雄生前未認領小花,其死後,小花的生母(阿珠)仍可依民法第1067條第二項的規定,向生父之繼承人(小雄)提起認領之訴。【意思是:即使生父已死亡,如果有明確的事實證據(例如DNA鑑定),仍可提出認領之訴。】
然而,如果提【死後認領之訴】,又會被民法第1069條的但書(第三人已得之權利,不因認領而受影響。)所限制,所以小花能不能順利繼承到大雄的遺產,是個Bug!
p.s.想知道與此情況有關的判決,請搜尋「王永慶『四房』之生父死後認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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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4133
討論裡已經有很清楚的詳解了。補充一點:父母離婚並不影響孩子的繼承權。
以本題的例子,已離婚的靜香不再是大雄的配偶,因此無繼承權;然而小雄仍視為大雄的婚生子女,因此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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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8492
A. 一定正確
B 在未經生父認領前,應該無法律上繼承權,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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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2488
生父已死,【非婚生子女及生母】亦能提起認領之訴。
*有繼承人-以繼承人為被告
*無繼承人-以社福機關或檢察官為被告
(民法§1076、家事事件法§6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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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3680
回樓上,理論上是都對。目前看來也沒有釋疑改答案之類的決定,那這題就是偶爾會遇到的「出題老師出錯不承認,就是不打算給你分數」的題目,真的遇到就是衰,只能摸摸鼻子在其他題目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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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0801
查了網上資料 有兩種說法
一個如最佳解的答案 很明顯題目中的小花就是非婚生子女
但這樣B的答案也正確吧? 的確不能繼承阿
但另一個說法是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指從己身所出之血親→採血親繼承)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私生子女有繼承權嗎?
直系血親卑親屬有第一順序繼承權,被繼承人的私生子女即為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有繼承被繼承人遺產之權利。
(參考: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BOweLN )
答案沒有更正
我在想有沒有可能考官是用這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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