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關於行政訴訟法中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都市計畫審查訴訟,應於都市計畫發布後 1 年之不變期間內提起
(B)被告收受起訴狀繕本後,應於 2 個月內重新檢討原告請求宣告無效之都市計畫是否合法
(C)都市計畫審查訴訟,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管轄
(D)人民認為都市計畫違法或不當,而直接損害其權利者,得提起訴訟,請求宣告該都市計畫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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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7), B(872), C(421), D(1587), E(0) #2822932
統計: A(507), B(872), C(421), D(1587), E(0) #2822932
詳解 (共 10 筆)
#5310093
#3F
行政訴訟法第237-18:
人民、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認為行政機關依都市計畫法發布之都市計畫違法,而直接損害、因適用而損害或在可預見之時間內將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者,得依本章規定,以核定都市計畫之行政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宣告該都市計畫無效。
前項情形,不得與非行本章程序之其他訴訟合併提起。
所以(D)選項錯誤,沒有「不當」。我猜原因應該是因為權力分立原則,司法機關不能審查行政機關的施政計畫(都市計畫)是否不當,而僅能就適法性作審查。你可以這樣記憶,就不用死背法條了。
(A)選項正確:
行政訴訟法第237-20:
本章訴訟,應於都市計畫發布後一年之不變期間內提起。但都市計畫發布後始發生違法之原因者,應自原因發生時起算。
(B)選項正確:
行政訴訟法第237-21:
高等行政法院收受起訴狀後,應將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
被告收受起訴狀繕本後,應於二個月內重新檢討原告請求宣告無效之都市計畫是否合法,並分別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如認其違反作成之程序規定得補正者,應為補正,並陳報高等行政法院。
二、如認其違法者,應將其違法情形陳報高等行政法院,並得為必要之處置。
三、如認其合法者,應於答辯狀說明其理由。
被告應附具答辯狀,並將原都市計畫與重新檢討之卷證及其他必要文件,一併提出於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如有與原告請求宣告無效之都市計畫具不可分關係者,亦應一併陳報。
(C)選項正確:
行政訴訟法第237-19:
前條訴訟,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管轄。
前條訴訟,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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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7082
關於行政訴訟法中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 都市計畫審查訴訟,應於都市計畫發布後 1 年之不變期間內提起
(B) 被告收受起訴狀繕本後,應於 2 個月內重新檢討原告請求宣告無效之都市計畫是否合法
(C) 都市計畫審查訴訟,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管轄
(D) 人民認為都市計畫違法或不當,而直接損害其權利者,得提起訴訟,請求宣告該都市計畫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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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2215
有好心人能解答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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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8530
補充考題
依行政訴訟法規定,有關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之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B
(A)人民認為都市計畫違法,在可預見之時間內將損害其權利時,仍不得提起訴訟
(B)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管轄
(C)原則上應於都市計畫發布後3年之不變期間內提起
(D)均依簡易訴訟程序審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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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0596
紀錄一下,回家找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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