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關於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以擬定都市計畫之行政機關為行政訴訟之被告
(B)專屬於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
(C)原則上應於都市計畫發布後6個月不變期間內提起訴訟
(D)行政法院對都市計畫所為之無效宣告,對第三人亦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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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6), B(657), C(386), D(2199), E(0) #2572442
統計: A(536), B(657), C(386), D(2199), E(0) #2572442
詳解 (共 9 筆)
#4588227
(A)以核定都市計畫之行政機關為被告
(B)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管轄。
(C)應於都市計畫發布後一年之不變期間內提起。
(D)高等行政法院認原告請求宣告無效之都市計畫違法者,應宣告該都市計畫無效。同一都市計畫中未經原告請求,而與原告請求宣告無效之部分具不可分關係,經法院審查認定違法者,併宣告無效。
前項情形,都市計畫發布後始發生違法原因者,應宣告自違法原因發生時起失效。
都市計畫違法,而依法僅得為違法之宣告者,應宣告其違法。 前三項確定判決,對第三人亦有效力。
235
1
#4512827
1.基於客觀訴訟之性質,法院如認定都市計畫違法而宣告其為無效、失效或違法者,該裁判具對世效力。
2.法院如認定都市計畫未違法,該判決僅於當事人間有拘束力,並無確認該都市計畫合法之效力。
(以上為節錄自林清老師課本)
如果要簡單來說:
都市計畫~
未違法-只對當事人有效
違法-對大家都有效
有誤請更正(><)
100
0
#5086254
(A)行政訴訟法第237-18條
(B)行政訴訟法第237-19條
(C)行政訴訟法第237-20條
(D)行政訴訟法第237-28條
21
0
#4884097
謝謝2樓
4
0
#5170039
條項款目
1
0
#6821824
43 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關於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D
(A) 應以擬定都市計畫之行政機關為行政訴訟之被告→核定
(B) 專屬於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
(C) 原則上應於都市計畫發布後6個月不變期間內提起訴訟→1年之不變期間內
(D) 行政法院對都市計畫所為之無效宣告,對第三人亦有效力→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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