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關於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之雙務行政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須有法律明文規定,行政機關始得透過契約之方式使人民負擔義務
(B)人民之給付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
(C)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不相當時,該契約無效
(D)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無正當合理之關聯時,該契約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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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76), B(145), C(623), D(94), E(0) #2510695
統計: A(1876), B(145), C(623), D(94), E(0) #2510695
詳解 (共 8 筆)
#4508679
行政程序法 第 135 條
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但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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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7289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須有法律明文規定,行政機關始得透過契約之方式使人民負擔義務
(B)人民之給付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
(C)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不相當時,該契約無效
(D)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無正當合理之關聯時,該契約無效
137
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
二、人民之給付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B
三、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應相當C,並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D
行政處分之作成,行政機關無裁量權時,代替該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所約定之人民給付,以依第九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得為附款者為限。
第一項契約應載明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及僅供該特定用途使用之意旨。
142
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四、締結之雙務契約,未符合第一百三十七條之規定者。
135
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但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不在此限。⇨所以除了法律規定不能締約以外,都可以締約,A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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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9539
我覺得4F 行政程序法137才是最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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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7154
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但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不在此限。
⇨所以除了法律規定不能締約以外,都可以締約,A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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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7290
除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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