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關於行政處分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至新竹市出差時,對任意棄置廢棄物之民眾作成裁罰處分,該處分無須 撤銷
(B)主管機關未給予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即作成裁罰處分時,該處分為得撤銷
(C)教育部核可申請人升等為副教授,卻未發給副教授證書,該升等處分為得撤銷
(D)工廠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直轄市政府即許可其營業,該許可處分為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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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25), B(603), C(3932), D(220), E(0) #2965755
統計: A(625), B(603), C(3932), D(220), E(0) #2965755
詳解 (共 10 筆)
#5632332
(A)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至新竹市出差時,對任意棄置廢棄物之民眾作成裁罰處分,該處分無須 撤銷
~缺乏事務權限者,為無效行政處分,乃自始無效,故無須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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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6款規定:「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其所謂「缺乏事務權限」,基於行政機關體制之複雜性及管轄權錯誤識別之困難性,及其立法意旨,為確保行政機能有效運作,維護法之安定性並保障人民之信賴,當係指行政處分之瑕疵已達同條第7款所規定重大而明顯之程度,諸如違反權力分立或職權分配之情形而言。除此之外,其他違反土地管轄或事務管轄,尚屬得撤銷而非無效(參照最高行政法96年度判字第76號裁判要旨)。
違反權力分立(例如議會代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職權分配(例如教育行政機關核發建築執照,衛生行政機關發給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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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0598
A選項就是用115去解,不是111第6款的缺乏事務權限,根據實務見解,缺乏事務權限應該是指重大明顯瑕疵,比方說違反權力分立之權限劃分,桃園市環保局稽查人員去新竹裁罰不會構成缺乏事務權限的行為,所以A當然不是無效,而是得撤銷,但是新竹的也會做相同處分,所以不用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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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6002
第111條(行政處分無效之判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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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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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條(違反土地管轄之效果)
行政處分違反土地管轄之規定者,除依第一百十一條第六款規定而無效者外,有管轄權之機關如就該事件仍應為相同之處分時,原處分無須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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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3291
A是違反土地管轄不是專屬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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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2659
行政處分違反土地管轄之規定者,除依第一百十一條第六款規定而無效者外,有管轄權之機關如就該事件仍應為相同之處分時,原處分無須撤銷。(A)
法律字第 0920020318 號
....至於行政 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未具備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零二條及第百零三條例外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情形,而未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亦未依同法第一百十四條第三款規定予以補 正著,該行政處分即有瑕疵,惟該瑕疵應僅可能構成撤銷之原因 (B)(吳 庚著「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增訂七版,第五四九頁參照) ,尚非 屬行政處分無效之原因....
法律字第 0920020318 號
....至於行政 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未具備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零二條及第百零三條例外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情形,而未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亦未依同法第一百十四條第三款規定予以補 正著,該行政處分即有瑕疵,惟該瑕疵應僅可能構成撤銷之原因 (B)(吳 庚著「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增訂七版,第五四九頁參照) ,尚非 屬行政處分無效之原因....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C)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廢棄物清理法 第 31 條:
廢棄物清理法 第 31 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應於公告之一定期限辦理下列 事項: 一、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 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 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
(D)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直轄市政府即許可其營業 -> 違法,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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