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土地增值稅之徵收時點為何?
①土地所有權移轉時 ②土地繼承時 ③土地設定地上權時 ④土地設定典權時
(A) ①④
(B) ②③
(C) ①②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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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15), B(11), C(109), D(37), E(0) #330755
統計: A(915), B(11), C(109), D(37), E(0) #330755
詳解 (共 5 筆)
#1527756
根據稅法規定,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時,出典人須繳納土地增值稅。待回贖時,再要求無息退還原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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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3305
土地稅法29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時,出典人應依本法規定預繳土地增值稅。
但出典人回贖時,原繳之土地增值稅,應無息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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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4354
平均地權條例第36條
土地增值稅之徵收,應依照土地漲價總數額計算,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行之。但因繼承而移轉者,不徵土地增值稅。
前項土地漲價總數額,應減去土地所有權人為改良土地已支付之全部費用。
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土地移轉繳納土地增值稅時,在其持有土地期間內,因重新規定地價增繳之地價稅,就其移轉土地部分,准予抵繳其應納之土地增值稅。但准予抵繳之總額,以不超過土地移轉時應繳增值稅總額百分之五為限。
前項增繳之地價稅抵繳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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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7645
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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