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在教育的行政行為,均應兼顧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其用意在追求公平、公正與合 理性。請判斷下列「教師法」及「教評會」的相關條款,何者是屬於「實質正義」 的項目?
(A)教評會,置委員五至十九人
(B)教評會選舉委員,必須由全體教師推舉之
(C)教評委員的任期一年
(D)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侵害,有解聘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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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 B(147), C(53), D(796), E(0) #2928360
統計: A(36), B(147), C(53), D(796), E(0) #2928360
詳解 (共 4 筆)
#5513626
實質正義與程序正義為對比,
實質正義指一個人犯錯必須受罰,
而後真正受到刑罰,即達成實質正義。
程序正義意義是指一套程序決定人應得對待的正義,
例如要處罰一個人,必須經過一定的審判程序才可以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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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7595
108年教檢:
34.教育的行政行為應兼顧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其用意在追求公平、公正與合理性。 依「教師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屬於 「實質正義」的項目?
(A) 教評委員的任期一年
(B) 教評會,置委員五至十九人
(C) 教評會委員,必須由全體教師推舉之
(D)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方得被解聘
107年新北高中
107年新北高中
32. 在教育的行政行為,均應兼顧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其用意在追求公平、公正與 合理性。請判斷下列「教師法」條款,何者是屬於「實質正義」的項目?
(A) 教評會,置委員五至十九人
(B) 教評會委員,必須由全體教師推舉之
(C) 教評委員的任期一年
(D)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方得被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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