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在教育的行政行為,均應兼顧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其用意在追求公平、公正與合
理性。請判斷下列「教師法」及「教評會」的相關條款,何者是屬於「實質正義」
的項目?
(A)教評會,置委員五至十九人
(B)教評會選舉委員,必須由全體教師推舉之
(C)教評委員的任期一年
(D)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侵害,有解聘之必要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先解釋『實質正義』→指決定的內容或行為的...
未解鎖
(B)公平公正公開選人→程序正義(D)做...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D) 體罰或霸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