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 臺北市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試題:教育專業#108117 | 科目: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臺北市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試題:教育專業#108117

年份:111年

科目: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23. 在教育的行政行為,均應兼顧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其用意在追求公平、公正與合 理性。請判斷下列「教師法」及「教評會」的相關條款,何者是屬於「實質正義」 的項目?
(A)教評會,置委員五至十九人
(B)教評會選舉委員,必須由全體教師推舉之
(C)教評委員的任期一年
(D)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侵害,有解聘之必要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推薦的詳解#5487233
未解鎖
先解釋『實質正義』→指決定的內容或行為的...
(共 71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7
0
推薦的詳解#5534333
未解鎖
(B)公平公正公開選人→程序正義(D)做...
(共 4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