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義與法源
1. 「★★」...
民法 第 787 條1 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2 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並應支付償金。3 第七百七十九條第四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袋地」一詞源自於日文,是指沒有聯外道路的土地。當土地因為沒有與聯外道路相連接,成為袋地時,袋地所有人在特定條件下,就可以依法對當周圍土地的所有人主張袋地通行權,以取得與對外道路的聯絡。資料來源:https://lawplayer.tw/blog/p/pass-right
24 有關袋地通行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袋地是因其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