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教學「概念」時,教師應當:
(A)多舉出反面例證
(B)多舉出屬性
(C)只提示主要屬性,放棄不重要屬性
(D)實物的參觀比看掛圖更易把握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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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 B(106), C(147), D(89), E(0) #115736

詳解 (共 10 筆)

#137776

先不考慮什麼種的教學法

單一教『某一概念』時

如用『A選項』

 

舉例:『圓球』...多舉出反面例證

 1.不會滾的

 2.不是正方體的

等等

 

這樣子的話

學生聽得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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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342
這題答案在馬老師的教育綜合科目講義中是  c

這裡是B  答案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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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961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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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21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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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48

答案好像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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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53
很抱歉,答案誤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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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08
像精熟教學法不就是要提供很多的正反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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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954
答案是C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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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04
所以答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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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53
請問ㄧ下A為什麼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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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511015
未解鎖
假如教學內容是面質技術,其中了包括講解面...
(共 44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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