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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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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106-1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期貨法規與自律規#68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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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6年 - 106-1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期貨法規與自律規#68840 |
科目:
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6年 - 106-1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期貨法規與自律規#68840
年份:
106年
科目:
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24. 下列有關傘型及組合型期貨信託基金之敘述,何者有誤?
(A)傘型期貨信託基金之子期貨信託基金數不得超過三檔
(B)組合型期貨信託基金應至少投資五檔以上子基金
(C)傘型期貨信託基金間不得有自動轉換機制,應由受益人申請方得辦理
(D)向不特定人募集之組合型期貨信託基金投資標的可為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期貨信託基金及 外國期貨基金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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