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股票辦理掛失,在公示催告程序中者,其掛失股票的配股及配息,以下敘述何者正確?(A)由股票發行公司發給原股東(B)公司應俟接獲法院除權判決書後,再行發給(C)視股票發行公司與原股東之約定(D)股票股利可以配發給原股東,現金股利則應俟公司接獲法院除權判決書後,再行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