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機關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
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致其財產受損害時,有關國家之損害賠償 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國家應承擔完全之損害賠償責任
(B)國家與人民平均分擔損害賠償之責任
(C)無國家賠償責任
(D)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責任
統計: A(37), B(16), C(589), D(1586), E(0) #2456442
詳解 (共 7 筆)
國家賠償法
第 3 條
★應負損害賠償: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
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時,因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
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免負損害賠償:
前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
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
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得減輕或免除負損害賠償: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
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
,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
責任。
第一項、第二項及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
關對之有求償權。
重點 : 在「開放山域或水域」以及「放置警告標示」區域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若是「自然公物」,「政府不負賠償責任」;若是「自然公物區域內人工設施」,則視個案減輕或免除政府賠償責任。 重點二,只要該設施、物品為國家管理、設置,國家就會負責任,因此將現行國家賠償法第三條在條文中「公有公共設施」的「公有」的兩字刪除。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
隔壁考題 109 司特
初看還以為其中一邊答案錯
48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 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致其人身自由受損害時,有關國家之損害賠償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國家仍應負完全責任
(B)國家與該人民各分擔二分之一責任
(C)國家不負責任
(D)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責任
答案(C) 純天然 沒有設施 沒有責任
國家賠償法第3條
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
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
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
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
,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
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