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關於法律制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所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係指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者
(B)立法院會議,須有立法委員總額二分之一出席,始得開會
(C)法律案之決議,除法令別有規定外,原則上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D)法律案之決議,若出席委員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7), B(2012), C(306), D(893), E(0) #1402413
統計: A(117), B(2012), C(306), D(893), E(0) #1402413
詳解 (共 6 筆)
#1467427
第 4 條
立法院會議,須有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出席,始得開會。
前項立法委員總額,以每會期實際報到人數為計算標準。但會期中辭職、
去職或亡故者,應減除之。
289
3
#1460101
A選項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七條
B選項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四條
CD選項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六條
62
2
#3866106

25
0
#5876828
關於法律制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所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係指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者✔️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170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以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章關於議案審議的規定,法律案的通過通常需要經過三讀程序。
ㅤㅤ
(B) 立法院會議,須有立法委員總額二分之一出席,始得開會❌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條:「立法院會議,須有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出席,始得開會。」因此,開會的門檻是總額的三分之一,而非二分之一。

ㅤㅤ
(C) 法律案之決議,除法令別有規定外,原則上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條:「立法院議案之決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ㅤㅤ
(D) 法律案之決議,若出席委員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同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條後段:「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7
0
#4836297
立法院會議,須有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出席,始得開會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