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有關共有物分割,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共有部分不能分割
(B)約定共有物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 5 年,但共有不動產有管理之約定時,不得逾 10 年
(C)於分割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共有人仍得請求裁判分割
(D)不動產共有人間就共有物為分割之協議,於登記後,對於應有部分之受讓人,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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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0), B(1247), C(833), D(193), E(0) #1402414

詳解 (共 10 筆)

#2616177

B)不動產有管理之約定時,不得逾10年 >>>>>>>依照民法第823條,應改成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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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5907
”區分所有“說的是公寓大廈這種建築,A選項講的共有部分指的是樓梯、電梯這種大家共同使用的部分,共同使用的部分不能分割,不然把樓梯分割出去的話住樓上的人只能跳樓了吧

5ec3c4e2afb6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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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9555
民法第 823 條第2項:前項約定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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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2226

26 有關共有物分割,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共有部分不能分割
(B)約定共有物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 5 年,但共有不動產有管理之約定時,不得逾 10 年

約定共有物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 5 年,但共有不動產有管理(不分割)之約定時,不得逾 30
(C)於分割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共有人仍得請求裁判分割
(D)不動產共有人間就共有物為分割之協議,於登記後,對於應有部分之受讓人,具有效力 .

祝福幫我點讚的人都是準公務員,散播歡樂散播愛,口秋口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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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1441
(A)§799 (B)§823,不得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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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7219

TO 6F:

799條
IV:區分所有人就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基地之應有部分,依其專有部分面積與專有部分總面積之比例定之。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V:專有部分與其所屬之共有部分及其基地之權利,不得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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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856

有關共有物分割,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共有部分不能分割

(B)約定共有物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 5 年,但共有不動產有管理之約定時,不得逾 10 年30年

(C)於分割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共有人仍得請求裁判分割

    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請求法院裁判分割 

(D)不動產共有人間就共有物為分割之協議,於登記後,對於應有部分之受讓人,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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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8421
B 第 823 條各共有人,除法令另有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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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2849

(C)於分割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共有人仍得請求裁判分割(正確)

民法§824 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

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

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

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

(D)不動產共有人間就共有物為分割之協議,於登記後,對於應有部分之受讓人,具有效力(正確)

民法§826-1 第1項

不動產共有人間關於共有物使用、管理、分割或禁止分割之約定或依第820條第1項規定所為之決定,於登記後對於應有部分之受讓人或取得物權之人,具有效力其由法院裁定所定之管理,經登記後,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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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5498

D民826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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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4784951
未解鎖
第 823 條各共有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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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2570005
未解鎖
(A)民法 第799條 稱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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