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有關我國政府部門員工薪俸待遇之法律用語,「俸給」一詞並不適用於下列那一類人員?
(A)關務人員
(B)交通事業人員
(C)司法人員
(D)警察人員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0), B(476), C(89), D(91), E(0) #1927877

詳解 (共 4 筆)

#3154113
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第11條(資位職...
(共 48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3703722

請問除了交通人員還有其他的嗎?

 

 

關務人員之俸給,分本俸、年功俸及加給,均以月計之。

司法人員之俸給,適用公務人員俸給法之規定,並給與專業加給。

警察人員之俸給,分本俸(年功俸)及加給,均以月計。 

11
0
#3703318
第 11 條 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
(共 11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4483229

回3F

俸給法第 1 條

公務人員之俸給,依本法行之。

以任用法概分

任用法

第 32 條

司法人員、審計人員、主計人員、關務人員、外交領事人員及警察人員之

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牴觸。

第 33 條

教育人員醫事人員交通事業人員公營事業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

定之。

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