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關於政府機關工友結社權之規範法律,下列何者敘述最正確?
(A)適用工會法
(B)比照約聘僱人員,準用公務人員協會法
(C)適用公務人員協會法
(D)適用工會法及公務人員協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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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2), B(155), C(86), D(63), E(0) #1927885

詳解 (共 3 筆)

#3154126
解釋字號釋字第 373 號 解釋公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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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2590

釋字第373號 (工會法禁止教育事業技工等組工會之規定違憲?)

工會法第四條規定:「各級政府行政及教育事業、軍火工業之員工,不得組織工會」,其中禁止教育事業技工、工友組織工會分,因該技工、工友所從事者僅係教育事業之服務性工作,依其工作之性質,禁止其組織工會,使其難以獲致合理之權益,實已逾越憲法第二十三條之必要限度,侵害從事此項職業之人民在憲法上保障之結社權,應由立法機關於一年內檢討修正,併此指明。


現工會法第4條

勞工均有組織及加入工會之權利。

現役軍人與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不得組織工會;軍火工業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定之。

教師得依本法組織及加入工會。

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公務人員之結社組織,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公務人員協會法

第2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於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 (以下簡稱機關) 擔任組織法規所定編制內職務支領俸 (薪) 給之人員。

前項規定不包括下列人員:

一、政務人員。

二、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首長及副首長。

三、公立學校教師。

四、各級政府所經營之各類事業機構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以外之人員。

五、軍職人員。


第51條

各機關依法令聘用或僱用之人員得準用第九條規定,加入服務機關之公務人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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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2647

36.公務員協會組織分為那些級別?

(A)機關公務人員協會、全國公務人員協會
(B)地方公務人員協會、全國公務人員協會 
(C)機關公務人員協會、地方公務人員協會 
(D)地區公務人員協會、全國公務人員協會

答案:A

 

6.下列有關公務人員協會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協會係維護公務員權益之團體

(B)公務人員協會具有團體協約之權能

(C)公務人員協會理事、監事由全體會員或會員代表就會員中選任

(D)銓敘部應組成爭議裁決委員會處理爭議案件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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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85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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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 373 號( 8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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