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以下關於我國網路遊戲障礙症(gaming disorder)學生診斷與診斷準則的陳述,何者是正確的?
(甲)該病症前期通常會合併暴食現象、拒學情形及睡眠障礙
(乙)當停止或減少網路遊戲時,會出現易怒、焦慮或悲傷現象
(丙)會因參與網路遊戲危及重要人際關係、教育或工作機會
(丁)我國已通過暫行碼6C51.0及6C51.1供精神科醫師臨床診斷時使用
(A)甲乙丙
(B)乙丙
(C)甲丁
(D)乙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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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8), B(296), C(35), D(1172), E(0) #2923597

詳解 (共 6 筆)

#5473016
網路遊戲障礙國際疾病分類第11版(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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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7065

補充DSM-5規定:

DSM-5的網路遊戲疾患(Internet gaming disorder, IGD)所定義的診斷標準如下:
在過去12個月的時間,持續和經常性地使用網路參與遊戲,通常與其他玩家進行遊戲,導致明顯的缺損或困擾,

以下症狀達五項(或以上):

  1. 過度專注於線上遊戲
  2. 遊戲被移除或無法玩遊戲時會出現戒斷症狀
  3. 耐受性
  4. 企圖能自我控制玩遊戲卻無法成功
  5. 因為玩線上遊戲而對之前的感興趣的事和休閒活動喪失興趣
  6. 盡管知道玩遊戲所產生心理社會等問題,仍過度使用網路遊戲
  7. 企圖隱瞞欺騙家人、治療師、或其他人自己玩線上遊戲的程度
  8. 玩線上遊戲來逃避或減少負面情緒
  9. 因為玩線上遊戲而造成重要關係、工作、求學、或就業機會的損害或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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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7284

一、6C51 遊戲成癮(gaming disorder)診斷準則如下:
遊戲成癮特徵為持續(persistent)或重複(recurrent)的遊戲行為模式,包含數位遊戲(digital gaming)或影像遊戲(video gaming),可能為網路(online)遊戲或離線(offline)遊戲,症狀包括:

(一)喪失對遊戲的控制(包括開始、頻率、強度、時間、結束以及遊戲情境等)。
(二)將遊戲的優先順序置於其他生活興趣(life interests)或日常活動(daily activities)之前。
(三)儘管產生負面的後果(negative consequences)仍然持續或加強投入遊戲當中。

遊戲行為模式造成明顯的個人、家庭、社會、教育、職業或生活其他重要領域的功能缺損,且症狀必須持續至少超過十二個月,或呈現重度影響。

二、遊戲成癮臨床診斷必要時可如下所示細分為二:
(1)6C51.0 網路遊戲為主之遊戲成癮(Gaming disorder, predominantly online)。
(2)6C51.1 離線遊戲為主之遊戲成癮(Gaming disorder, predominantly offline)。

 

http://sc-dr.com.tw/shangchan/upload/files/1161432_A21000000I_1101760193_doc3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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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5882
一、6C51 遊戲成癮(gaming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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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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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3197
http://sc-d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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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733677
未解鎖
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18年發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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