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高登(E. Gordon)的音樂學習理論主要分為哪二項目?
(A)動覺與符號
(B)聽想與符號
(C)感知與分辨
(D)分辨與推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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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49), C(15), D(178), E(0) #110755
統計: A(1), B(49), C(15), D(178), E(0) #110755
詳解 (共 1 筆)
#1048095
Edwin Gordon的音樂學習理論包含了三項學習次序:
1)音樂技巧學習的次序,
2)音高內容學習的次序,
以及3)節奏內容學習的次序。
其中,音樂技能學習理論之次序 (Skill Learning Sequence)包含了兩大項:「分辨學習」以及「推衍學習」。「分辨學習」是屬於背記的學習,而「推衍學習」則是藉著原有的分辨學習所奠定的知識來判斷以及歸納。 因此, 創造力以及即興的能力則是屬於推衍學習的類型。
此外,另外兩項學習次序「音高學習的次序」(Tonal Content Learning Sequences),以及「節奏學習的次序」(Rhythm Content Learning Sequences) 則是分別包含了音高唱名系統 (Tonal Solfege Systems)、節奏名稱系統 (Rhythm Solfege Systems)、以及音高型/節奏型教學 (Tonal/Rhythm Patterns Te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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