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下列何者不是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的主要特徵?
(A)易怒和具攻擊性
(B)一再出現自殘行為
(C)為所欲為,不負責任
(D)行為魯莽,不在意他人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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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1405), C(129), D(68), E(0) #870103
詳解 (共 6 筆)
包括偷竊、說謊、逃學、破壞行為、搶奪及鬥毆或殺人行為。
2.非社會行為:不能適應一般社會生活之行為。
包括嫉妒、自卑、退縮及自殺等與情緒困擾相關的問題。
(A)易怒和具攻擊性 →反社會
(B)一再出現自殘行為 →非社會
(C)為所欲為,不負責任 →反社會
(D)行為魯莽,不在意他人安危→反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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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社會人格疾患(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 一、定義: 對他人權益不尊重及侵犯的廣泛模式,此模式始自兒童期或青春期早期,一直延續進入成人期。 二、診斷特質: 【準則A】 十五歲開始,對他人權益不尊重及侵犯的廣泛模式,表現下列各項中三項(或三項以上) 1. 不能符合社會一般規範對守法的要求 2. 表現於一再說謊、使用化名 3. 做事衝動或不能事先計畫 4. 易怒且好攻擊,表現於一再打架或攻擊他人身體 5. 行事魯莽,無視自己或他人的安全 6. 無法維持經久的工作或信守財務上的義務 7. 對傷害、虐待他人或偷竊他人財物覺得無所謂或將其合理化(為所欲為?) 【準則B】個案目前年齡至少十八歲。 【準則C】有證據顯示個案十五歲以前為品行疾患(Conduct Disorder) 【準則D】反社會行為非僅發生於精神分裂病或躁狂發作的病程中。 |
反社會型人格異常,是病態人格的一種,在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中歸類於第二軸發育障礙/人格異常的類別B裡,而且必須超過18歲才能被診斷為反社會人格[1][2]。
自心理醫學發現此病態人格,近百年來便有林林總總不同醫學名詞出現,大致為:無罪感(Guiltlessness)、精神病態性人格卑劣(Psychopathic inferiority)、悖德症(Moral insanity)、道德低能(Moral imbecility)。現代則多為用反社會人格(Sociopathy)、精神病態(Psychopathy)等醫學名詞。而通俗來說,則可用沒良心(Conscienceless)這詞簡易概括[1]。
反社會人格患者在初識時,往往予人聰明、人緣佳的印象,但實際上他們會殘酷無情的利用他們身邊的人,以達到他們的目的。此種人格傾向常見於狡猾的政客、黑幫或犯罪組織頭目等人士之中。他們的社會化不足,因此缺乏對人、社會、團體的認同與忠誠[1]。
邊緣型人格障礙(Border Personality Disorder, BPD) DSM-5對於BPD的診斷標準:
1.瘋狂地努力逃避真實或者想像中的被拋棄;
2.不適當的強烈的憤怒,對憤怒難以控制;
3.情感不穩定,明顯反應過度的情感;
4.強烈的不穩定的人際關係模式;
5.持續不穩定的自我形象或自我感;
6.潛在的自我傷害行為或衝動行為;
7.一再的自殺行為、威脅以及自殘行為;
8.害怕孤單、慢性空虛感;
9.短暫的妄想意念或嚴重解離症狀;
類題
C 23. 依據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DSM-5),下列何者非為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的主要特徵?
(A) 一貫地不負責任
(B) 易怒和具攻擊性
(C) 一再的自殺或自殘威脅與行為
(D) 經常性魯莽不在意自己及他人安危
教甄◆身心障礙組- 105 年 - 105學年度 中區聯盟 身心障礙組#53636
他們無法接受或了解道德的價值,嚴重的缺乏良心譴責,所以不會因不道德行為而焦慮或有罪惡感。他們甚至會輕視那些被他們利用的人。而且受到被利用過的人指責時,不會感到內疚和不安,更會憤怒、反駁及責罵他們。
不負責任和衝動的行為他們很少為未來長期的利益考量,所以傾向於在短時間內尋求立即的滿足,他們也較為難忍受例行性或過於複雜性的事物。而有需要時,可以暫時跟隨社會一套行事。 並且他們對自己的衝動行為並無法給出充分合理的解釋。 比方說, 在完全沒有必要撒謊的情況下或者撒謊並無法給他們帶來任何利益的時候,又或者即使謊話很容易被揭穿的時候,他們還是會選擇撒謊。另外一個例子,當心理學家研究有反社會型人格異常的罪犯時,他們對於他們的罪行只能給出非常表面直接的解釋,例如說,當問為什麼要搶劫的時候,他們的回答通常都是『因為他們有錢而我正需要錢』。
善於利用他人他們看來幽默、樂觀、討人喜歡,容易解除別人的武裝。他們似乎對別人的需要和弱點有敏銳的觀察力。他們也擅長辯解與說服別人。
無法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雖然他們容易得到他人的友誼,但因為他們的自我中心與不負責任,讓他們難以維持一個真正且良好的關係。他們欠缺同情心、感激和悔意。他們也是不忠實和不負責的伴侶。他們對於重要事件缺乏一定的情感反應。
維基百科找到的資料,好像沒有提到自殘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