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何者正確?
(A)公開招標第1次開標,因未滿3家而流標
者,第2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之限制。
(B)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因投標廠商家數未滿3家而流標者,得發還投標文
件。但招標文件規定不予發還者,機關得予拒絕。
(C)機關為特定個案辦
理選擇性招標之採購,應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始得開標。
(D)未達公
告金額之公開招標,第1次招標之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辦理公開閱
覽),應至少為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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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5), B(14), C(4), D(7), E(0) #2694280
統計: A(135), B(14), C(4), D(7), E(0) #2694280
詳解 (共 2 筆)
#5211320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因投標廠商家數未滿三家而流標者,得發還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規定不予發還者,機關得予不得拒絕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57條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因投標廠商家數未滿三家而流標者,得發還投標文件。廠商要求發還者,機關不得拒絕。
機關於開標後因故廢標,廠商要求發還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保留其中一份,其餘發還,或僅保留影本。採分段開標者,尚未開標之部分應予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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