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刑法第7條規定:「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此條有關我國刑法適用之規定為何種原則之具體化?
(A)罪刑法定原則
(B)屬人原則
(C)保護原則
(D)一事不再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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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36), B(3598), C(337), D(210), E(0) #138668
統計: A(936), B(3598), C(337), D(210), E(0) #138668
詳解 (共 9 筆)
#698588
回樓上,,,,
這題舉個例子:
台灣人去荷蘭遊玩並於當地持有大麻意圖栽種,
依台灣法律規定,台灣政府應對其判5年刑責
但因荷蘭大麻為合法,依犯罪地(荷蘭)之法律是不罰的
照理說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罪均要罰,但因犯罪地法律規定不罰的則不罰
所以依照但書..並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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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546
C)保護原則:在本國領域外,侵害法益為本國國家法益或本國個人法益之特定犯罪,不問行為人之國籍如何,皆適用本國刑法處斷。
(1)保護本國之國家法益:我國刑法於我國領域外犯左列各罪者,適用之:
內亂罪。外患罪。妨害公務罪。
偽造貨幣罪。偽造有價證券罪偽造文書印文罪
(2)保護本國之個人法益:須符合下列的五個要件限制(刑法第8條):
行為人為外國人。被害人為我國人。行為人所犯為刑法第5、6條以外之罪。
行為人所犯之罪,依本法規定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法定本刑。
該行為依犯罪地之法律亦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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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051
五年以下不能罰,因為五年以下還是包含未滿三年,基本上國外犯罪會罰的都以重罪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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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963
刑法第 7 條係以中華民國人民於領外所犯特定之罪,而為訴追之規 定,為屬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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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62
那個但不就是例外嗎?
所以這條原則上就是屬人具體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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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339
這題的答案, 是不是有問題啊? 後面一句已經把這條從屬人變為屬地主義了, 不是嗎?
"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屬人
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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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159
條文中說三年以上 那麼五年以下的能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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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4517
我國刑法係以屬地主義為原則 (第3~5條):
第 3 條 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者,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
第 4 條 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第 5 條 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
屬人主義為輔 (第6~7條):
第 6 條 本法於中華民國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左列各罪者,適用之:
第 7 條 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
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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