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最近教育部公佈「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教育事務辦法」是為了落實哪一個法令之規定?
(A)國民教育法
(B)教育基本法
(C)教師法
(D)特殊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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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76), B(3812), C(30), D(9), E(1) #23534

詳解 (共 10 筆)

#3677
第 8 條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 主應予尊重。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 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 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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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424
名 稱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4 月 24 日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068734C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

舊條文
第 1 條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落實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維護並保障
國民教育階段學生學習及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特訂定本辦法。

新條文
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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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180
原本市教育基本法~今年4月修法了!大家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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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629

名 稱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4 月 24 日

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已公布的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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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048
教育基本法第8條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國民教育法第20-2條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為維護其子女之權益,應相對承擔輔導子女及參與家長會之責任,並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人格權,有參與教育事務之權利。

兩個都有明文規定,一個是學校教育事務,一個是教育事務,可能得看題目怎麼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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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894


教育基本法  8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國民教育法  20-2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為維護其子女之權益,應相對承擔輔導子女及參與家長會之責任,並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人格權,參與教育事務之權利。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101.4.24修法

 

  1條      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是法規規定,不要想太複雜!

 

答案(A)國民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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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464
24F有一段字筆誤!
教育基本法&國民教育法皆有規定家長有參與教育事務之權利,但是僅有教育基準法有規定家長有選擇教育之方式、內容(家長教育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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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730

名 稱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


新條文
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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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5069
TO 23F其差別在於教育基本法  第8...
(共 49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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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661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
95.7 時是依《教育基本法》而訂定
100.4時依《國民教育法》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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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050088
未解鎖
最近教育部公佈「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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