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1 中華財政學會證照測驗試題: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實務#126070
年份:113年
科目:營利事業所得稅報實務
27. 依所得稅法第43條之3規定,所稱「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指關係企業所在國家或地區,其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稅率未逾我 國所定稅率之若干百分比? (A)百分之五十 (B)百分之五十五 (C)百分之六十 (D)百分之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