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下列關於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過程運作的敘述,何者錯誤?
(A)財政部統籌歲入和歲出預算之籌編
(B)總預算審議的法定期間大約 4 個月
(C)預算執行期間為一個會計年度
(D)審計長負責總決算審核
統計: A(3902), B(1209), C(539), D(922), E(0) #2333821
詳解 (共 10 筆)
我國預算制度流程:
行政院公布施政計畫(9個月前)
各單位依計畫內容編預算(8個月前)
主計總處彙整中央政府總預算送至立法院(預算法4個月前,憲法規定3個月前)
立法院三讀審查完畢(1個月前)
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告(15日前)
主計總處提決算報告至監察院審計部(4個月內)
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長於接到決算報告書後,3個月內須完成審計報告(決算審核報告)送至立法院(3個月內)
政府財政機構:
1.行政院主計總處:(我國中央政府的預算主管機關)
負責預算籌劃
概算編擬
會計控制
負責中央政府總預算的編制與審核
掌管[歲計-會計-統計]事宜(主計三聯制)
2.財政部:( 掌管全國財政事務 )
負責稅收
釐訂財務法規與公款收支與運用之行政
依法指導監督中央銀行
主管總預算案中財政收入部分的編製工作
3.中央銀行:
負責國庫出納及保管
4.審計部:
綜理全國審計業務
負責監督預算之執行及決算的審核
考核財務效能
核定財務責任
有誤歡迎指正
補充
行政院主計總處:負責彙編中央政府總決算的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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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 央行 |
編製總預算案中之財政收入 國庫行政機關(依法指導監督央行) 負責所有稅收之稽徵 公債行政 國產管理 國庫收支 |
國庫經理機關 |
選項(B) 總預算審議的法定期間大約 4 個月
依據預算法,主計總處彙整總預算在會計年度開始前4個月送至立法院
而立法院在會計年度開始前1個月三讀審查完畢
所以實際的審議期間是3個月吧?
雖然(A) 是明顯錯誤.
(A)統籌歲入和歲出預算之籌編為主計總處。桶碎玉仇總
(B)依據預算法第46條規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經行政院會議決定後,交 由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由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提 出立法院審議,並附送施政計畫。」,預算審議時間約為4個月。
(C)依據預算法第42條規定:「政府會計年度 於每年一月一日開始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終了,以當年之中華民國紀元年次為其年度名稱。」,預算執行期間為一個會計年度。
(D)選項:依據審計部組織法第5條規定:「審計部掌 理政府及其所屬機關財務審計,職權如左:一、監督預算之執行。二、核定收支命令。三、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 算。四、稽察財物及財政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五、考核財務效能。六、核定財務責任。七、其他依法律應行辦 理之審計事項。」審計長(部)負責總決算審核
預算的程序:
預算的一般程序,依順序分別為「預算編製」、「預算審議」、「預算執行」和「預算監督」等四項。期程如下:
1. 會計年度開始9個月前:行政院訂定下年度之施政方針。(預§30)
2. 會計年度開始4個月前:行政院提出總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審議。(預§46)
3. 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立法院完成議決總預算案。(預§51)
4. 會計年度開始15天前:由總統公布。(預§51)
5. 會計年度:預算執行。
6. 會計年度結束4個月內:行政院提出決算報告送交監察院審核。(憲§60)
7. 決算報告送達3個月內:審計長提出決算審核報告送交立法院審議。
附註:
我國憲法第59條規定,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3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
【三民輔考-行政學完全攻略】
審計長負責總決算審核
不是審計部嗎 審計長一個人能審核那麼多決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