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關於存在主義對教育的看法,下列何者是錯誤的敘述?
(A)崇尚個性,不重團體的訓練
(B)重視遊戲與行動
(C)充分的教材論述
(D)最忌專門化。
統計: A(594), B(700), C(4741), D(1436), E(0) #112146
詳解 (共 9 筆)
存在主義者並沒有嘗試去建立統一的教育思想:大致上他們在教育主張上強調每個人要培養真誠、決斷、忠實、創造力及責任感等自律的人格特質,使能做個自由人、抉擇人及負責人。教師因此要了解學生作為人的個體性,而非當做物來對待;讓學生實質地參與教學活動;教材的安排則要有助於學生認識自己的存在、自我與事物間的基本差異、自我與別人的關係,以及人的處境和最終境遇。存在就是選擇自己,既然「人是自己所造就而成的,此外無他」,人有責任且必須作抉擇,而且必須選擇他們作抉擇的原則,所以道德的行動必須是獨立判斷、自由選擇和實踐,而不是訴諸任何外在的權威。
所以他強調的是學生自己本身,教師並不需要做教材論述。
存在主義的基本論點
(一)存在的自覺:【我】的存在,此一事實,千真萬確,不必也不可置疑。必須【我】的存在,先於一切,才能發揮【我】的本質。
(二)存在的經驗:存在主義者認為完美的理論不能代替實際的人生。海德格的【瀕臨死亡的存在】、及沙特的【嘔吐的經驗】,都是把經驗當我主觀的事件。齊克果認為存在是經內心體驗以後的生活。
(三) 變易的觀念:存在是變動不居的,每一瞬息過去,存在已變多或變少。亦即存在不是永恆,所以要在存在的潮流激蕩中拋下定身的錨,是不易且可笑的。
(四) 重視個人的自由抉擇:齊克果以為人的偉大之處在於他有自由;而沙特特別重視個人的自由選擇,是決定其行為的主要原因。人類行為真正原因,是個人存有的基本計畫,此計畫是選擇的,是個人自由與意識的決定。
(五) 人為主要的關係:存在主義關心的是主體的人,意指具體而活生生的人。視人為【自由、自創與自超的主體】。
存在主義重點
1."我"的存在:我是自由、自創、自我超越的主體
存在是變易的,存在不是永恆
2.每個人要認識其存在
3.重新思考
4.付諸行動且負責到底
5.自我抉擇、認識自己、人的主體性、個人意義
6.存在先於本質、選擇與實踐決定本質
7.師生間互為主體,「我-汝」的關係
8.對自由的覺醒
9.教材提供個人做詮釋
10.重人文學科,對課程是開放的
11.主觀的知識
12.老師是人師而非經師,教育不能流為訓練
13.重視遊戲
14.教學方式要多注意「情緒、情感、創造能力、及較深遂的人生意義」。存在主義在教育上的運用
(一) 教育目的:存在主義所強調的是要每個人認識其存在,一個有血有肉的存在。其所培養的人性氣質為「真誠、決斷、行動、個性、忠實,責任感等」。存在主義所強調的存在,並不是理智或社會道德,所以在教育取的是一種主觀主義。那就是說在教育認識論上,不一定要強烈反認知或反理性,不過至少採取的是一種分理性主義,且以情緒的好惡為活動準繩。
(二) 教育方式:崇尚個性的了解,不重團體訓練。一如文化主義的教育學者,強調教育的愛,一級教育須建立在「我-汝」的關係上。存在主義所強調的是「人師」而非「經師」,教育不能流為訓練,教學方式要多注意「情緒、情感、創造能力、及較深遂的人生意義」。此外存在主義重視「遊戲」的教學方式,沙特認為遊戲是一種最能啟發個性、自由創造的教學方式。
(三) 教育材料:重視如何教,卻不甚重視教什麼。對課程觀是相當開放的,除了重視人文學科外,認為只要是對個人有益的任何學科,都可以作為課程的內容,自己不排斥,但也不預為安排設計。
存在主義者沒有建立統一思想:
真誠、決斷、忠實、創造力及責任感等自律的人格特質,使能做個自由人、抉擇人及負責人。
道德行動是獨立判斷、自由選擇和實踐,而不是訴諸任何外在的權威。
正視個別差異,不該專門化、形式化
所以他強調的是學生自己本身,教師並不需要做教材論述。
重視人文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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