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在偵查中,檢察官認甲涉嫌犯殺人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情況急迫。下列何者正確?
(A)檢察官無須使用拘票,便得拘提甲
(B)檢察官得逕自簽發拘票拘提甲
(C)為保障甲的人身自由,檢察官必須先傳喚甲,甲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時,方得簽發拘票拘提甲
(D)為保障甲的人身自由,檢察官須先向法院聲請拘票,方得拘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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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71), B(2143), C(125), D(197), E(0) #1782935
統計: A(671), B(2143), C(125), D(197), E(0) #1782935
詳解 (共 10 筆)
#2757875
這題很賤啊,考場我選了A,結果是B。「便得」跟「得」不同
得不用拘票的意思是可用也可不用,所以答案變B
刑訴88-1條: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左列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
一、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
二、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者。但所犯顯係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不在此限。
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前項拘提,由檢察官親自執行時,得不用拘票;由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時,以其急迫情況不及報告檢察官者為限,於執行後,應即報請檢察官簽發拘票。如檢察官不簽發拘票時,應即將被拘提人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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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3467
拘票當然要開,不然檢察官隨便一句話說抓起來就抓
不就變成恐怖社會~~~~
只是刑訴88-1條有給條件~~由檢察官親自執行時,得不用拘票 我想這句話的意思是自己抓自己簽,但事後還是要有簽名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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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0509
把拘票湊成了法官絕對保留....(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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