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關於國內法與國際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同一事項國際法與國內法均有規定時,應優先適用國際法
(B)國際法與國內法適用地域範圍各異,二者無法互相補充參照
(C)不同國籍人民間之關係適用國際法,相同國籍人民間之關係適用國內法
(D)國際法通常屬於國內法之法源
統計: A(831), B(539), C(1620), D(3566), E(0) #1983101
詳解 (共 8 筆)
(A)同一事項國際法與國內法均有規定時,「應優先適用」國際法→NO
1.國內法是成文法源=直接法源,可以直接適用法條
2.國外法(EX條約)是不成文法源=間接法源,須經我國承認才有
效力
3.但本題未題示國外法是經過我國承認,沒承認=國外法無效
力。國內法有效力,但國外法沒效力,當然「不可能」優
先適用沒效力的。
白話:國內法用國字就可看懂, 國外法要先翻譯外國字才懂。
如果要你選,你當然先選國字就可看懂,誰會自找麻煩!
(B)國際法與國內法適用地域範圍各異,二者「無法」互相補充參照→NO
J775理由書中,用「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國際
法)」去補充憲法§8(國內法),所以二者可以互相補充。
白話:天下文章一大抄,抄條約補充判決書或釋字版面,讚!
(C)不同國籍人民間之關係「適用國際法」,相同國籍人民間之關係適用國內法→NO
不同國籍人民有可能適用國內法:
EX1
我國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去處理涉及外國人的民事,
依情形不同可適用「當事人本國法」、「住所地法」、「中
華民國法」等等,所以不同國籍人民間之關係「不一定」適
用國際法,可能適用中華民國法(國內法)。
EX2
刑法第8條→外國人犯罪適用我國刑法。
白話:我國人和外國人發生爭議,如果都不能用我國法解決, 也太憋屈!
(D)國際法通常屬於國內法之法源→YES
國際法(EX條約)是我國不成文法源。
間接法源(不成文法法源)
以非經由國內一定制定程序,無法直接於國內發生效力,而須經國家承認始能發生法的拘束力的習慣、法理、判例、學說、解釋、外國法、國際法一般原則等,作為法律產生的來源、淵源,即為間接法源或不成文法法源。
6.外國法
世界各國於全球化的時代下乃交往頻繁,各國法制難免相互受到影響。一些落後的未開發國家或是發展中國家為使國內法秩序得以與世界先進國家接軌,更是紛紛派人到一些已開發的先進國家習取該國法制,並將之引進國土之內加以繼受、模仿制成本國法律,或者於機關或學理解釋之際予以納入考量。基此,外國法自可成為法律的淵源。
7.國際法一般原則
此處所稱的國際法一般原則,並不僅侷限在經國內法定程序通過而可直接發生效力的條約,而係包含除此之外於國際上通行的其他條約、公約、宣言、準則、原則、規則、規章、慣例和制度等等的總體。此等由國際法所建構之價值體系與正義觀,係經由不同文化、溝通過程以及認識模式的中介所產生的結果,可謂為全體人類的「共同需求」與「集體福祉」之具體體現。基此,為使國內法制得以與世界潮流接軌,實有必要將此納入法律的制定、修正、解釋過程中,使之構成組成法律的素材之一,從而自可成為法律的淵源。
29 關於國內法與國際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同一事項國際法與國內法均有規定時,應優先適用國際法
同一事項國際法與國內法均有規定時,從法理及事實上予以認定,若不同國家之間,應優先適用國際法,但非謂其可涉及影響國家主權之行使。
國家主權之行使,國內法大於國際法。
國際性質之國家互相之間的尊重,國際法大於國內法,但不涉及國家主權之行使。
折衷說:從法理及事實上予以認定。
(B)國際法與國內法適用地域範圍各異,二者無法互相補充參照
國際法與國內法適用地域範圍各異,二者互相補充參照、互相補充規定、並由國內法輔助國際法之單向輔助施行。
(C)不同國籍人民間之關係適用國際法,相同國籍人民間之關係適用國內法
(D)國際法通常屬於國內法之法源
國際法的部分,由於國家不被承認,國內常自行立法,以國內法的性質賦予相同或類似等的國際法具有法律地位。此時國際法為類似或相同等的國內法之法源。也期許有一天TAIWAN CAN HELP,可以讓國際間認同國內法之規定為國際相互之間所承認的法則。當遇到COVID-19(omicron)能想想台灣是怎麼做的。以台為鏡可以知興替、明得失、正衣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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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不同國籍人民間之關係適用國際法,相同國籍人民間之關係適用國內法
《= 不同國籍人民,也可適用“國內法”ex.涉外民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