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關於訴訟行為所徵收之裁判費用,下列何者最高?
(A)非因財產權而起訴者
(B)與本訴之訴訟標的相同之反訴
(C)聲請發支付命令
(D)抗告
統計: A(3177), B(957), C(594), D(748), E(0) #1806792
詳解 (共 10 筆)
(A)非因財產權而起訴者>民訴77之14 徵收裁判費新臺幣3000元.
(B)與本訴之訴訟標的相同之反訴 >民訴77之15 不另徵收裁判費 免費.
(C)聲請發支付命令 >民訴77之19 徵收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D)抗告 >民訴77之18 徵收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這題真的很煩,乍看之下很難作答。不過可以謹記:裁判費的金額是看你要法院做的事情難易度來定高低,大致上訴訟的費用(財產與非財產)會比程序上的行為(抗告、支付命令)還貴,例外是反訴與發回更審再上訴免費(是因為已經繳過一次了嗎?)
把77-13~77-27條看過一次就能抓到收費的邏輯了。
順便筆記一下因財產權起訴的費用
民事訴訟法第 77-13 條
其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 10萬以下 1000元
10萬~100萬 每萬100元
100萬~1000萬 每萬90元
1000萬~1億 每萬80元
1億~10億 每萬70元
超過10億 每萬60元
其畸零之數不滿萬元者,以萬元計算
29 關於訴訟行為所徵收之裁判費用,下列何者最高?
(A)非因財產權而起訴者
(B)與本訴之訴訟標的相同之反訴
判費。
訴之變更或追加,其變更或追加後訴訟標的之價額超過原訴訟標的之價額
者,就其超過部分補徵裁判費。
(C)聲請發支付命令
三、聲請回復原狀。
四、起訴前聲請證據保全。
五、聲請假扣押、假處分或撤銷假扣押、假處分裁定。
六、(刪除)
七、聲請公示催告或除權判決。
(D)抗告 .
祝福幫我點讚的人都是準公務員,散播歡樂散播愛,口秋口米。
這題在法學大意裡是很細,但是有考司法特考訴訟法大意的同學,所有選項的金額一定要背熟,考出來的機率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