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小方為就讀新北市五年級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經導師、資源班老師與家長討論後,擬 依其學習需求,安排小方到特教班學習社會領域課程,請問應經過哪些行政程序?
(A)經IEP會議及學校特推會同意即可
(B)經IEP會議、學校領域教學研究會、特推會同意即可
(C)經IEP會議及學校特推會同意,並檢附該領域課程計畫及學生之IEP,報送鑑輔會 核准
(D)經IEP會議及學校特推會同意,並檢附學生之IEP及特推會會議紀錄,報送教育局 核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40), B(90), C(428), D(749), E(0) #3112533

詳解 (共 3 筆)

#5836429
 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集中式特殊教...
(共 20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9
1
#5840662

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學校不得任意安排其於特教班學
習。但因學習需求,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
同意部分學習領域於特教班學習之身心障礙學生,學校應檢附學生
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及特推會會議紀錄,報送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
局)本局核准。 

來源自:  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實施要點  

23
2
#5837322
附上疑義:1.根據「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身...
(共 58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5182857
未解鎖
十二年國民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p11...
(共 9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3
私人筆記#5633420
未解鎖
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集中式特殊教育...

(共 10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