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寄存送達,自寄存之日起,經幾日發生效力?
(A)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67), B(86), C(269), D(61), E(0) #139309
統計: A(1767), B(86), C(269), D(61), E(0) #139309
詳解 (共 8 筆)
#114658
經10日發生效力,寄存機關應保存2個月!
41
6
#695912
民事訴訟法: 寄存送達十日, 二月
把十的筆畫拆開 平行擺放就變成二了
可以這麼記:買十塊的郵票寄存送達(信封是密封的"十日"),(寄存機關保存二個月)要去領取拆開來(十→二)
15
0
#553992
| 第 138 條 | 送達不能依前二條規定為之者,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自治或警察機關, 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 其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 。 寄存送達,自寄存之日起,經十日發生效力。 寄存之文書自寄存之日起,寄存機關應保存二個月。 |
9
0
#579169
行政訴訟法73IV:寄存之文書自寄存之日起,寄存機關應保存三個月。
5
0
#2956610
(A)十日(O)
(B)十五日(X)
(C)二十日(X)
(D)三十日(X)
民事訴訟法 第 138 條 (寄存送達)
送達不能依前二條規定為之者,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自治或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
寄存送達,自寄存之日起,經十日發生效力。
寄存之文書自寄存之日起,寄存機關應保存二個月。
(B)十五日(X)
(C)二十日(X)
(D)三十日(X)
民事訴訟法 第 138 條 (寄存送達)
送達不能依前二條規定為之者,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自治或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
寄存送達,自寄存之日起,經十日發生效力。
寄存之文書自寄存之日起,寄存機關應保存二個月。
2
0
#521367
民事訴訟法第138條第2項
2
0
#114932
噗 今天怎麼一直錯奇怪的東西= =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