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_營運職-全類組_共同科目(2):郵政三法(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75277
年份:108年
科目:郵政三法大意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
3.依郵政法規定,意圖供重複行使之用,而於郵票上塗用膠類、油類、漿類或其他化合物者,下列敘述何
者錯誤?
(A)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B)郵政服務人員犯該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C)負輔助載運郵件責任者之服務人員犯該罪者,不加重其刑
(D)負輔助載運郵件責任者之服務人員犯該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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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法第36條:意圖供重複行使之用,而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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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郵政法規定,意圖供重複行使之用,而於郵...
私人筆記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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