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釣魚的張三、李四兩人同時遭大浪打落海中,張三與李四爭奪唯一的救生圈,導致李四因而溺斃,請問張三的行為,依《刑法》「阻卻違法」事由之那一項,不會構成殺人罪?
(A)依法令的行為
(B)業務上的正當行為
(C)正當防衛
(D)緊急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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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 B(70), C(445), D(9128), E(0) #171317

詳解 (共 6 筆)

#623347
阻卻違法意為「排除或否定該行為違法,不罰」
依刑法第21條至24條之規定,下列行為,不罰:
一、依法令之行為。二、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三、業務上之正當行為。
四、正當防衛之行為。五、緊急避難之行為。
結論:張三的行為,依《刑法》「阻卻違法」事由之"緊急避難",不會構成殺人罪。故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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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390

正當防衛:使用於受到不法之侵害時

緊急避難:用在有急迫性之危險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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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641
回一樓
張三與李四爭奪唯一的救生圈,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都是生命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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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8819

正當防衛只能對侵害你的人主張,緊急避難沒有限制對無辜第三人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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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6526

甲看到乙被丙打 , 折斷丁家的竹子當武器打丙(緊急避難)

甲被丙打 , 折斷丁家的竹子當武器打丙(正當防衛)

甲負責拆除障礙物 , 折斷丁家擋路的竹子(業務上正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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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1866
緊急避難是指在面臨突發危險或災害(如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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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51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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