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有關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總隊組織準則規定之各總隊掌理事項,不包括以下何者?
(A) 國營及特定事業機構之安全維護
(B) 防止危害國家安全物品入境
(C) 拱衛外國駐華使領館
(D) 負責違反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法令之案件查緝、法令修正及釋疑等
統計: A(145), B(997), C(1005), D(3573), E(0) #1964657
詳解 (共 7 筆)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總隊組織準則,各總隊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拱衛中央憲政機關、外國駐華使領館、重要設施、中央政府機關首長、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準備應變及協助地方治安。
二、國營及特定事業機構之安全維護。
三、協助處理違反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法令之查緝。
四、防止危害國家安全物品入境、防範國內不法物品出境與查緝走私及其他不法。
五、保安警察警力派遣、勤務規劃、訓練、督導及與業務有關之刑事、國際工作。
六、協助處理違反國家公園、森林與自然保育、環境、水資源保護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執行食品、藥物安全等相關法令案件之查緝、取締或危害排除。
七、其他有關保安、警備、警戒、警衛及秩序維護等事項
※法令修正及釋疑,非警察之職權,交由立法院或司法院處理。
(D) 負責違反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法令之案件查緝、法令修正及釋疑等
不包含、不正確
法令修正及釋疑等
法令修正:立法院
法令釋疑:主管機關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00166&flno=2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總隊組織準則 第 2 條
各總隊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拱衛中央憲政機關、外國駐華使領館、重要設施、中央政府機關首長、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準備應變及協助地方治安。
(C)
保6總隊
二、國營及特定事業機構之安全維護。
(A)
保2總隊
三、協助處理違反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法令之查緝。
(D)
保2總隊刑事警察大隊
四、防止危害國家安全物品入境、防範國內不法物品出境與查緝走私及其他不法。
(B)
保3總隊
五、保安警察警力派遣、勤務規劃、訓練、督導及與業務有關之刑事、國際工作。
六、協助處理違反國家公園、森林與自然保育、環境、水資源保護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執行食品、藥物安全等相關法令案件之查緝、取締或危害排除。
保7總隊
七、其他有關保安、警備、警戒、警衛及秩序維護等事項。
我知道法令修正及釋疑,非警察之職權,交由立法院或司法院處理。
但是
智慧財產權案件現在已經移由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大隊專責處理,保二現在已不負責智財案件了
法令修正、釋疑非警察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