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下列那一項有關選任辯護人的敘述是錯誤的?
(A)每一被告選任辯護人,不得逾三人
(B)被告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於偵查中未選任辯護人者,檢察官應通知依法設立之法律扶助機構指派律師到場為其辯護
(C)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於審判中未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為其指定辯護人
(D)被告之配偶得為被告選任辯護人,但不得與被告之意思相反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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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曾聽過有人為抗議政治迫害而拒絕找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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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條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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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題目:30 下列那一項有關選任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