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初等考試_廉政: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124859
年份:114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
30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關於懲戒處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撤職處分之公務員,於停止任用期間屆滿再任公務員者,自再任之日起 2 年內不得晉敘
(B)受休職處分之公務員,於休職期滿,許其回復原職務或相當之其他職務,自復職之日起 2 年內不得晉敘
(C)受降級處分之公務員,依其現職之俸(薪)級降一級或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 2 年內不得晉敘
(D)公務員於 1 年內記過累計至少 4 次者,依其現職之俸(薪)級降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 2 年內不得晉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