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有關行政執行與行政訴訟強制執行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執行得本於法令作為執行名義
(B)行政訴訟之強制執行,法定執行機關為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C)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以外之執行,由相關法令之主管機關為之
(D)行政訴訟之強制執行,不得囑託行政機關代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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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5), B(505), C(203), D(2177), E(0) #1329284
統計: A(85), B(505), C(203), D(2177), E(0) #1329284
詳解 (共 8 筆)
#3109513
行執§11 I ,依法令、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法院裁定
行訴§305 I,得以之(確定之裁判)為執行名義,聲請地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
行執§4 I本文,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
行訴§306 I「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辦理行政訴訟強制執行事務,得囑託民事執行處或行政機關代為執行。」
50
1
#2506453
A 行政執行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
B 行政訴訟法第306條第1項前段
C 行政執行法第4條,行政執行細則第4和5條
D 行政訴訟法第306條第1項後段
21
0
#4504050
行執§4 該管行政機關
行執細則§5 相關法令之主管機關或依法得為即時強制之機關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