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甲受輔助宣告後,乙無償給予甲吉他一把,甲允受之,此法律行為的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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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754), B(508), C(719), D(66), E(0) #1266160
統計: A(8754), B(508), C(719), D(66), E(0) #1266160
詳解 (共 10 筆)
#1321201
受輔助宣告之人所為行為應經輔助人同意。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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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180
若是「無行為能力人」,則所有行為均屬無效。
99
2
#1454900
簡單說,限制行為能力人指的就是未成年的小朋友(成年20歲就會變成完全行為能力人),而輔助宣告(無關年紀)就是自已僅有一點基本意思表示的能力,重要的事還是要輔助人同意才能行使。
但單純人家給你東西的時候(而且要符合自身當時日常所需),你當然可以拿呀!例如:長輩給小朋友糖果,小朋友可以決定要不要!但如果要給你一棟房子,這就不是可以自已決定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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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456
受輔助宣告人“不是”限制行為能力人,而是透過15-2限制其部分財產行為的完全行為能力人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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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558
3F:
並不是說吉他為日常生活所必需,而是送甲一把吉他為"純獲法律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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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208
民法§15-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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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724
所以受輔助宣告的等級是跟限制行為能力人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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