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有關代物清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代物清償為要式契約
(B)代物清償為要物契約
(C)代物清償是一種消滅債之方法
(D)代物清償為有償契約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855), B(657), C(455), D(1082), E(0) #1266162
統計: A(6855), B(657), C(455), D(1082), E(0) #1266162
詳解 (共 10 筆)
#1454917
代物清償是指債務人以他種給付代替其所負擔的給付,從而使債消滅的。債務人原則上應依債的標的履行債務,不得以其他標的代替,但也不盡然。在雙方當事人合意時就可以嚕!
要式契約是指要有「書面」或「公開儀式」為履行的方式;單純可以直接拿來代物的東西如手錶,你不用有購買證明當依據就可以拿來當清償的標的,但如果你要用房子來當清償的標的就一定要有證明,來證明這個房子是你的。所以這是代物清償不是要式契約的原因。
261
0
#1324505
參考104年地方三等-民法之試題
12 下列關於代物清償之敘述,何者錯誤?
(A)代物清償為要式契約
(B)債權人受領不動產物權之移轉以代原定之給付者,非經登記不得成立代物清償
(C)代物清償係一種消滅債之關係的方法
(D)債務人以現物提出他種給付,須經債權人受領,始得成立代物清償
(A)代物清償為要式契約
(B)債權人受領不動產物權之移轉以代原定之給付者,非經登記不得成立代物清償
(C)代物清償係一種消滅債之關係的方法
(D)債務人以現物提出他種給付,須經債權人受領,始得成立代物清償
答案:A
71
8
#1316640
民法第三一九條規定:「債權人受領他種給付以代原定之給付者,其債之關係消滅。」例如甲出賣A畫於乙,乙受領B畫以代A畫。代物清償為要物契約,其成立僅當事人的合意尚有未足,必須現實為他種給付。他種給付為不動產物權的設定或移轉時,非經登記,不得成立代物清償。代物清償經成立時,無論他種給付與原定的給付,其價值是否相當,債之關係均歸消滅。
48
1
#2340072
代物清償就是以【物】來償還債務
債務的清償就是其報償
46
0
#1431093
要物行為:須以物之交付為要件 始能成立之法律行為
不要物行為:不須以物之交付為要件 即能成立之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 原則上是不要物
不動產是以登記為生效要件 參閱民§758
I.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II.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
可知不動產是以登記、書面為主 不符合要物行為的要件
可知不動產是以登記、書面為主 不符合要物行為的要件
34
0
#4271401
EX:
Q.債務人欠債權人十萬元借款債務,債權人接受鋼琴一架,以為清償。此稱為:
(A)新債清償
(B)更新
(C)混同
(D)代物清償 .
Q.甲將 A 車出賣給乙,但後來交付 B 車以代替 A 車,經乙受領。此種清償方式,通常稱為:
(A)間接給付
(B)代物清償
(C)新債清償
(D)舊債清償
Q.下列何者屬於要式契約?
(A)僱傭契約
(B)收養契約
(C)訂婚契約
(D)借貸契約 .
31
0
#3127958
補充c選項:
債消滅原因
1.清償2.提存3.抵銷4.免除5.混同
24
0
#1442002
要物...
動產可以拿在手上說是自己的...不動產就要"登記", 拿著"權狀"證明是你的.....
2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