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有關公務員之懲戒,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同一行為,不受懲戒法院(舊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2次懲戒
(B)同一行為已受刑罰之處罰者,不得再予以懲戒
(C)同一行為已受行政罰之處罰者,不排除得予以懲戒
(D)同一行為不成立刑事或行政不法而未受處罰者,不排除得予以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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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331), C(13), D(8), E(0) #1916343
統計: A(12), B(331), C(13), D(8), E(0) #1916343
詳解 (共 1 筆)
#3129630
公務員懲戒法第22條
同一行為,不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二次懲戒。
同一行為已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其同一行為不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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