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有關行政命令對於法官之拘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官應受行政機關依職權所訂定職權命令的拘束
(B)法官應受上級行政機關授權下級行政機關所訂定命令的拘束
(C)法官應受行政機關依職權所訂定行政規則的拘束
(D)各機關依職掌就有關法規所為釋示之命令,法官不受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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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2), B(121), C(141), D(2983), E(0) #3358906
統計: A(162), B(121), C(141), D(2983), E(0) #3358906
詳解 (共 4 筆)
#6272503
有關行政命令對於法官之拘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法官應受行政機關依職權所訂定職權命令的拘束❌
職權命令是行政機關為執行職務所發布的命令,雖然對行政機關內部有拘束力,但並不拘束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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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法官應受上級行政機關授權下級行政機關所訂定命令的拘束❌
同樣地,這類授權命令屬於行政機關的規範,無法拘束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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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法官應受行政機關依職權所訂定行政規則的拘束❌
行政規則是行政機關內部運作的指導原則,對法官無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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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各機關依職掌就有關法規所為釋示之命令,法官不受拘束✔️憲法第80條、釋字第137 號
法官在審判過程中,只受法律的拘束,對於行政機關的命令或釋示性規範,可以不予遵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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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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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 80 條 (法官之地位)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
| 釋字第137 號 民國 62年12月14日
解釋爭點 法官審判受法規釋示之行政命令拘束? 解釋文 法官於審判案件時,對於各機關就其職掌所作有關法規釋示之行政命令,固未可逕行排斥而不用,但仍得依據法律表示其合法適當之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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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3860
J216解釋文: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憲法第八十條載有明文。各機關依其職掌就有關法規為釋示之行政命令,法官於審判案件時,固可予以引用,但仍得依據法律,表示適當之不同見解,並不受其拘束,本院釋字第一三七號解釋即係本此意旨;司法行政機關所發司法行政上之命令,如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僅供法官參考,法官於審判案件時,亦不受其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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